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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区社区工作力量,切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广州市增城区2024—2025年度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4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社区工作,服从单位分配及岗位安排;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2.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3.报考人员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居住证。
4.年龄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退役军人报考,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对符合入职学历的在职专职网格员、党建指导员、党建组织员、出租屋管理员、基层政府雇员等在职镇(街)聘用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报名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2)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材料。
6.在报名首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党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三、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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