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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49人)

2025-03-0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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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1.测评对象:完成面试的考生。

2.测评形式:填写心理测评量表。

3.测评时间:面试当天。

心理测评结果只作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五)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和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zhrsj.zhuh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签订就业协议书

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需提前做好签约准备。未按招聘单位要求时间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取消聘用。

如审档、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做任何补偿。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未能按时间要求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递补

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29612、3629810(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8楼810室,邮编:519080。投诉电话:0756-3629320、3626742(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18楼1805室,邮编:519080。受理咨询(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隐瞒影响录用的重要信息、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附件: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4:报考指南.doc

附件3: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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