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专业基本功测试)×30%+说课成绩×40%。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笔试、面试和说课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面试和说课其中有一项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
(三)职位出现空缺时不递补;
(四)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五)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政策加分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
(六)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七)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聘用人员需在录用岗位服务不少于5年,并签订服务合同;
(九)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十)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本公告由惠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406、2677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惠城区教育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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