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层次结构,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南沙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小学教师102名(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及社会人员(不含南沙区编制内教师)。
(二)招考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小学教师102名,包括应届毕业生77名,社会人员2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由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统一分配至区内公办小学。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
6、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2;
2、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31日;
3、报考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社会人员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5、社会人员须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且报名时在全日制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报名时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及面试的合格成绩,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应聘语文教师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科目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小学英语教师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
7、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在正式录用前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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