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警官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0人)
2019-03-27
古宏基

1. 信函方式报名的,必须将以下应聘资料纸质版邮寄到“广东警官学院人事处(地址同报名地点)”;仅发电子邮件而没有邮寄纸质材料的,报名无效。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广东警官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科研业绩情况登记表》(附件3),均需A4纸正、反面双面打印;

(2)学历学位证书(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

(4)个人简历,应详细填写学历情况(本科、硕士、博士所读学校、专业)、学习形式(全日制或在职)、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和主要社会关系;

(5)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同版照片4张及电子版(须与报名时的相片一致);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7)个人著作、专利、科研项目、论文以及最高学位论文等情况;

(8)、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招聘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采取信函报名的应聘人员,在邮寄报名资料后,请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到以下邮箱(gdrsc@126.com)。各类证件扫描件请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后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大小请勿超过4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代码+本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例如“2019A01张三中山大学金融学博士”。

2.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携带上述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广东警官学院人事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警官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dppla.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如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该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者,或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5. 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上述应聘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人事处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2. 信函报名人员,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我院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届时注意接收。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须在笔试前1天持上述应聘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专任教师岗位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教学能力、教学技能与方法等内容。非专任教师岗位(包括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基建技术人员、教学秘书、教务人员、财务人员、管理人员等,下同)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笔试成绩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组织面试,如入围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警官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每人15分钟,试讲内容为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内容。非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

成立面试评审组,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设主任评委1名。面试成绩7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警官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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