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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医学类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123人)

2024-08-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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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2.技能考核组织。技能考核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采取业务考核、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技能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原则为80分。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30%。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由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划定,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原则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技能考核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各招聘单位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各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将在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各招聘单位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等,视为报名无效。

(二)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和正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与考试全过程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三)岗位表中“以上”包含本层级,如“硕士以上”包含硕士层级。

(四)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五)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六)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聘用人员纳入我市百名博士专业人才计划,符合条件可申领相关补贴。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八)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并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附件1)。电话咨询时间为:8:30—12:00、14:0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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