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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岗位薪酬待遇
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28号),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增城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后续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检验类、口腔类、护理类、财务类等8个专业类别岗位的毕业生,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考试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
(六)本公告中涉及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七)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八)咨询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020-32855106。
(九)监督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监察部门020-32855107。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3.报名材料清单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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