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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资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新丰县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如报名、考试前14天内有外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或前14天内有省内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旅居史或35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粤康码”为绿码(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记,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方可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近期有离韶,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4.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县人社局事管股0751-2257368。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2251041。
附件:
3.考生承诺书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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