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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州惠阳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人)

2021-09-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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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六、拟聘用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卫健局频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提出书面申请,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区人社局和区卫健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报名后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

九、其他情况说明

(一)薪酬待遇

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周年(不含规培时间)以上方可申请调离或辞职,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和公开招聘。

2.医疗卫生类岗位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拟聘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三年),其人事关系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期间,薪酬待遇参照同类在编人员发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考取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办理纳编调入手续,逾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的,不再续聘。

(二)加分规定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前,区卫健局对符合加分规定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三)递补规定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可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考务咨询

惠阳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52-3768311,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区卫健局:0752-37277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区卫健局 0752-3826153

区人社局 0752-3768936

十二、惠阳区人社局和惠阳区卫健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2021年惠阳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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