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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7月3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8: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qwbmsk@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报名资料均不受理。
(3)咨询电话:0755-88196834,联系人:周女士。
(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材料
(1)《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内要附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2)《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内要附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编辑电子版)
(3)《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
(4)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学历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证明(学信网电子认证);
(6)学位证书扫描件及认证证明(学信网电子认证);
(7)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8)证明本人符合选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相关研究成果等。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复印件或扫描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通过短信方式发送面试通知。报名资料由选聘单位留存。资格审核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报名表、笔试短信通知、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笔试方式和成绩公布:笔试题型为材料撰写,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命制。笔试合格线为65分,成绩合格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将笔试成绩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gm.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和成绩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自主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75分合格线,按笔试成绩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合格线为7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体检人选。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地点将通过短信方式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1.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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