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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新会区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新会区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6、2017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以后年度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网上预报名首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
1、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日(即“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2日以后出生的)。
2、专业、学历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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