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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中央和省属驻梅单位设在我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参加此次遴选。
二、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梅州市市直机关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特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8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遴选职位有其他回避要求的,还需符合职位相应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到遴选机关指定邮箱。报名邮箱、联系人、报考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17:00。
(三)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职位表(附件1)和报考指南(附件3),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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