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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3人)

2021-04-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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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内公务员调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组通〔2020〕62号)精神,因工作需要,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拟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对象

1.选调岗位: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一级科员(见附件1)。

2.选调范围:

综合文字岗位:2名,面向广东省范围内选调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会计岗位:1名,面向清远市范围内选调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此次选调公务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具体见《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

(三)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23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9年4月23日后出生)。

(四)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五)清远市内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必须在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23日),乡镇机关公务员近五年年度考核须获优秀等次1次以上。清远市以外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在工作单位公务员调动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八)具有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4月23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 4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资料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swbrsxzk@163.com)。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2021年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签名加盖报考单位公章后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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