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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做好新时代国企人才工作,根据《高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高国资〔2024〕26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高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企业人员4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高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企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本次招聘公告、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成绩、面试通知及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员公示等和考试相关通知均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学历水平;
7.符合《2024年高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企业人员岗位表》的相应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8.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9.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10.配偶及子女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用人单位相应岗位薪酬待遇,按《高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的国企统管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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