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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记者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记者2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10月31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参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2〕20号)的程序进行聘用。
聘用人员年薪70000元包含:工资(含税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须填写《清远市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合同记者报名表》(附件2)后,将《报名表》(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其他资料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如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附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清远市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电子邮箱(qcqxwzx@163.com)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17:00时。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发往考生报名提交材料邮箱。
(四)资格审核:
清远市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根据报考者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初步资格审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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