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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八)递补
如因人选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所需岗位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752-7809306。
监督投诉电话:0752-7809305。
附件1:2023年惠城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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