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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6人)

2022-05-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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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将报名资料扫描打包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cjrhsfq@126.com)进行报名,报名材料按照“招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

电子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1.《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雇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需要提供);

6.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要求的需要提供;包括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8.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聘用前或聘用后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四)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对所有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开展资格审核(初审时将对报名条件是否符合及报考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报名时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考生将不能通过资格初审,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短信或邮箱通知。

(五)笔试

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员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1.笔试时间和笔试方式:2022年5月27日至28日进行模拟考试,5月29日正式考试。具体时间以短信或邮箱通知为准。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若无故不参加笔试者,我局将考虑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根据疫情防控需求,本次招聘采用线上笔试方式进行。线上笔试环境和设备要求详见《线上笔试平台客户端操作说明》(附件5),正式笔试前将提供一次模拟考试环节。

模拟考试是发现考生电脑设备、移动设备和网络环境是否存在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解决设备或网络环境问题需要充足时间,请考生认真参加模拟考试,确认所有考试相关设备正常。因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模拟考试,正式考试开考前或参加考试时才发现设备或网络环境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或完成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模拟考试顺利完成后,建议不再将电脑设备作其他用途;正式开考前,请重启软件并确保系统不休眠及网络正常,再次检测好电脑设备。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按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单(如笔试及格人数未达到1:5,则按实际笔试及格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用人单位于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将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归纳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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