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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
新雇用人员试用期由各招考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80%计发。
(三)薪酬待遇
1.首次雇用薪酬标准依照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雇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相应待遇。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考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附件1:2022年上半年佛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考雇用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佛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统一公开招考雇用人员报考指南.doc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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