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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
发送至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电子邮箱:rsk@stumhc.cn,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1年1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2.我中心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由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负责;
2.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与证件必须一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六、招聘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在本中心网页或邮件另行公布。
精神医师、麻醉师、康复治疗师、睡眠中心临床医师、病案管理人员、药师、院长办公室办事员采取考试加考核。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为问答式面试,满分100分,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满分10分,内容为学历、专长、工作经历等。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50%+考核成绩”进行统计,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脑电图医师、临床护士采取考试加考核。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实操,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实操;面试为问答式面试,满分100分,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实操为实际操作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满分10分,内容为学历、专长、工作经历等。总成绩按照“笔试×30%+面试×50%+实操×10%+考核成绩”进行统计,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以上岗位要求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不予录用。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七、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我中心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递补人选。
2.本次公开招聘由我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合格人选、入围体检人选、考察人选及拟聘人选公示等信息,均在我中心官网公布,详见我中心官网“人才招聘”一栏 。
3.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4.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纪检监察审计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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