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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是由李嘉诚先生捐建、我国著名精神医学家伍正谊教授主持创办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的三级精神卫生机构,是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之一,属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中心以高度人文关怀理念为核心的“建筑园林化、管理开放化、生活家庭化、治疗综合化”的医院管理模式,被国内专家誉为我国“二十一世纪精神病院发展模式的雏形”,开创的“医院-社区-家庭”社区康复模式被中残联誉为“汕头模式”,该服务模式现已覆盖我市五区一县。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成立于1987年10月,现占地面积42.3亩,开放床位数426张,临床科室齐全,包括普通精神科、老年科、儿少科、睡眠科、康复科、心身科、情感障碍科、早期干预科等,配套心理咨询中心、睡眠医学中心、儿童青少年成长中心、疲劳医学中心,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的专家、教授;作为广东省特色专科,具有解决精神科急、重、难病例的诊治能力;秉承“一切为了病人”的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作为广东省唯一省属附属精神科专科医院,我们具有临床教学科研资源的优势,拥有汕大医学院——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医学院生物精神病学联合实验室平台、广东省精神科医生培训中心。为了最大程度推进优质资源的共享,我院发起和牵头组建“粤东精神卫生专科联盟”;致力于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现已托管潮州分院(潮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普宁仁德脑科医院、暖阳阳心理咨询中心、潮阳怡德脑科医院、韶关南雄市天德医院;承办汕头市心理援助热线和组建汕头市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团队,担负进一步完善汕头市心理体系建设等任务。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4名,管理人员1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详见《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表》(附件1);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年龄条件: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1985年1月15日后出生),其中:精神科医师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1980年1月15日后出生);应届生(博士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5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按照我中心汕精卫【2018】5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聘用为我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二)不符合进入我中心事业编制条件的人员,按我中心聘用制人员的有关规定聘用,人事档案可寄存在汕头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三)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优惠政策。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16日0:00时止。本次报名日期截止后,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空缺岗位将由我中心自行发布公告,继续招聘。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提交的应聘资料如下(报名文件控制在5M内):
1.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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