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成绩经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后,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人员。若考生的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主评委的评分相同,则相同成绩的考生进行加试。
(五)成绩排名前三位的考生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等有关规定,对进入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
九、其他事项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者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十、本公告由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党校解释
联系方式:
黄老师:13531461203 刘老师:15875126168
固定电话:0751—6646226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党校
2019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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