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属2017年、2018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本次招聘的职员须在大鹏新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大鹏新区。
(九)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专栏:
http://hrss.sz.gov.cn/szksy/;
2.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http://www.dpxq.gov.cn/。
(十)咨询电话: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0755-28333436、0755-283331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含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共2个表).xls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4.2019年6月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doc
(以上附件可从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网站下载)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5日
【考试咨询】展鸿广东考生备考QQ群:538788964|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