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1人)
2019-04-19
刘鸿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技术岗及管理岗笔试科目均为教育类,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00-11:00;

笔试地点安排见准考证(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将当场发放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4)实训教师的面试环节含实操能力测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实操测试成绩×40%;其他岗位面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6)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7)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实操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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