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与聘用:考察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曲江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曲江区人社局或教育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曲江区人社局0751-6696199,区教育局0751-6669112。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需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不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本区学校间流动除外)。
(九)其他事项: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2.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6.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十)分配:按报考岗位分配到相应学校任教(同一岗位有多个学校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自行选择学校)。
(十一)待遇:聘用后,列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享受“试用期”专任教师工资待遇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曲江区相应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含应届毕业生在一年内没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按省级规定要求组织本次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公告由曲江区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人事股0751-6669112。
附件5:韶关市曲江区2019年(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doc
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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