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因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6.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区宣教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大亚湾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637、5562167
监督投诉电话:0752-5562932(区纪委派驻区宣教局纪检组)
附件2:大亚湾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1:大亚湾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大亚湾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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