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见粤人社发〔2009〕58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请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六、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从教协议书,否则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在同岗位中具备侯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被聘用人员须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进入技能测试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技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二)被我区正式聘用为教师的,办理完相关人事关系调入手续后,按所聘岗位享受我区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等级,在职教师考取后要重新进行岗位聘用。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四)获聘人员符合《中共惠阳区委 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阳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阳委办通〔2016〕13 号)规定的,可按《关于做好高学历高职称专业人才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惠阳组通字〔2018〕36 号)申领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五)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七、考务咨询
惠阳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52-3768311,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区教育局0752-38263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00,下午14︰3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由惠阳区纪委监委派员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区教育局 0752-3826566; 区人社局 0752-3768378
九、惠阳区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引进高学历高职称教师报名表.doc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阳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2日
【考试咨询】展鸿广东考生备考QQ群:538788964|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