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1年内(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事业编制教师须在大鹏新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大鹏新区。
用人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大鹏新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相关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历、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3月15日。
(三)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用人单位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递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同级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不低于面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到大鹏新区人事部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七)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
http://hrss.sz.gov.cn/szksy/;
2.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http://dpxq.gov.cn。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0755-28333436、0755-283331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3月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赴北京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xls
2:2019年3月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赴北京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doc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ls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9年3月15日
【考试咨询】展鸿广东考生备考QQ群:538788964|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