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个人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合格后提交计生审查证明和政审。体检、计生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计生审查、政审均合格的人员,报街党工委研定聘用,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龙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龙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