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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远市清城公安分局第四期招聘辅警公告(105人)

2019-08-2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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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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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城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清城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经研究,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9年第四期警务辅助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5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见《清城公安分局2019年第四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一) 文化要求:高中(含职高、中技)或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初中学历;

(二)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8月21日至2001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三) 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曾在我局公安机关担任辅警职务,经考察原所在工作部门反映表现较差,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6.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被聘用后仍为全日制院校在读生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17日,每天08:45—11:30、14:45—17:30。

2.报名地点:清城公安分局篮球场(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院环西路,清城区政府东侧)。

3.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由本人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需出具委托书)。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本人相关资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gd.gwyks.cn)提醒考生:备考时间有限,考试竞争激烈,请考生们做好学习规划,从现在开始复习。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上岸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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