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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肇庆市高要区卫健系统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85人)

2024-10-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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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为加快高要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建设一支医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医疗卫生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高要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1.应往届毕业生:国内高校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大专及以上且所学专业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非在职)。

2.社会人员:国家承认学历且所学专业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肇庆市高要区卫健系统专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要求说明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往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以上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如需报考,须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如需报考,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委培或定向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一)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须在录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本次招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需规培的,规培时间不计算入服务年限。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由招聘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事项。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人员年龄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网络报名首日的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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