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展鸿广东医疗备考QQ群:738931872|微信公众号:广东展鸿教育|
(二)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或者异议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备案,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试用期
新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12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8月12日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审核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电话咨询时间为:8月16日至8月22日工作日期间8:00—12:00、14:00—17:00。咨询电话:0755-2828945847;监督投诉电话:0755-89551023。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2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