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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直接面试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及《关于印发〈韶关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通知》(韶委人才办〔2024〕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招聘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者列入省、地级以上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可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依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要求等情况,将通过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统一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并自行查询了解,进入体检的考生若未按时参加体检造成的后果自负。体检结果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考生,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需在收到体检合格通知后30天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办理,逾期不能完成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等规定,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十、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由区卫生健康局统筹协调,区医共体总院负责实施。报考人员请按要求做好报名及考试过程中的自我健康监测,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咨询电话:0751-6971011,韶关市曲江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6668773,曲江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
1.韶关市曲江区2024年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4.韶关市曲江区2024年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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