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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有单位的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PDF格式);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于各专场网络报名截止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现场报名的,应当在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
5.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同一专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除《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以上所需材料现场报名者提供相应的纸质原件。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医学、药学、卫生管理类专场。
复审时间:2023年11月26日(周日)9:00-12:00
复审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各招聘单位的现场报名点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体育场)
(2)南方大健康产业医学类专场。
复审时间:2023年12月3日(周日)9:00-12:00
复审地点: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各招聘单位的现场报名点。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运动场)
2.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到招聘现场“现场审核办公室”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复核一次。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提供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务必清晰,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提供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3.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招聘单位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各专场面试时间、地点
①医学、药学、卫生管理类专场。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27日(周一)
面试地点:广东医科大学学生支持与发展中心
②南方大健康产业医学类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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