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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发出入围人员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和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页(https://www.sg.gov.cn/sgylbzj/gkmlpt/index)、“韶关医保”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提出异议,监督投诉电话:0751-8313186,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应当自公示期满起30日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五、工作咨询及监督
(一)本公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韶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工作咨询电话:0751-8313186。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728069(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考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提出,并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和联系人电话,匿名材料恕不受理(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6楼608室)。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办理,由韶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韶关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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