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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惠州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结合惠州市卫生健康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实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决定组织开展“惠”聚优才——惠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7家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共招聘102名编制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年龄、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惠州市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惠州市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省、市编制人员和单位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各考生应在8月1日至8月7日期间将报名材料(电子可编辑版和签字扫描版,以“姓名+应聘岗位”为主题)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附件2),并于笔试或面试前备好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纸质报名材料交招聘工作人员审核。
(二)报名材料
1.填写并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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