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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肇庆市高要区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公告(16人)

2023-04-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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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打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聘用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高要区卫生健康局研究提出意见,报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八、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同时在高要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平台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的待遇按高要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卫生健康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853586(肇庆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2023年肇庆市高要区肇庆医专现场招聘会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肇庆市高要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0日基层就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缓解我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5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高要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类事业编制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高要区卫生健康系统归口管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有18间,其中:镇级卫生院16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间,都是高要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治疗、中西医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于一体的一级甲等医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医学类2023年应届大专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生。

本次招聘岗位15个,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16人。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在校期间品学兼优,主动承担学校任务,积极参加院校或社会各类合法社团活动,曾获校级以上荣誉、奖励,院校(班)干部和共产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身体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3.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

4.取得学历证书要求: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则取消聘用资格。

5.专业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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