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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引进)考试
(一)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招聘考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二)由招聘(引进)工作小组对入围考试人员组织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三)由招聘(引进)工作小组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六、面谈签约
招聘(引进)工作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的成绩,并结合其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确定入围面谈签约人员。招聘(引进)工作小组与入围面谈签约人员进行谈话,就聘用的具体事宜进行约定,被聘用人员同意服从工作安排,在高要区聘用单位服务五年,即签定就业协议。
七、聘用及管理
签定就业服务协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公示无异议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或不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其签订的就业服务协议视为无效,并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和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聘用人员待遇
招聘(引进)对象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制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高要区引进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相关人才待遇,所享受待遇由原财政供给渠道解决。
九、组织管理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高要区委组织部、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高要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58-8392302
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0758-8360278
附件:
1.2023年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到高等院校设专场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需求表
肇庆市高要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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