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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远连州市医疗总院委托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30人)

2023-04-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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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1.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临床考察阶段)。每名应聘者面试后,招聘单位以书面的形式将面试成绩告知应聘人员。

2. 临床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临床考察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临床考察环节人选,若出现因面试成绩相同导致临床考察人数超过1:5比例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重新面试;若实际通过面试人数不足1:5,则按实际通过人数进行临床考察,临床考察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临床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知识结构、工作表现。临床考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面试和临床考察地点均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见连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和省妇幼官网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公告并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行。招聘单位根据临床考察合格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五) 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 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临床考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连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省妇幼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向连州市医疗总院反映。

(七)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确由特殊情况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适当推迟。

七、聘用管理

对于需要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培训承诺后,以连州市医疗总院成员单位人身份送至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以委托培养方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培期间按照省妇幼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所从事岗位不需要规范化培训的聘用人员,聘用后在连州医疗总院工作满一年后,由连州市医疗总院安排派送至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相应专科进修学习一年。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连州市医疗总院所聘岗位工作5年以上。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请保持应聘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连州市医疗总院所聘岗位工作5年以上。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连州市医疗总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763-6689971。

(二) 监督部门: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63-6667036)、连州市卫生健康局(电话0763-661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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