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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方式
(一)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报名和岗位招聘名额的情况,按学历层次、执业资格、职称、学业成绩、荣誉奖励等条件进行筛选,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遴选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均列入面试人选,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于面试前在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进行,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双面打印,手写签名);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学历证明(2023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往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定);④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成绩单;⑤规培证明(非必须);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应聘者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⑦其他获奖证明材料等。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①-⑦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同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1张。审核后工作人员将原件退回应聘人员,复印件作保密处理,一律不退回。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一份。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面试形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生的应变、沟通能力;影像类岗位增加实操环节,实操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普通类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影像类岗位考试分数由面试分数和实操分数组成,其中面试分数占比70%,实操分数占比30%。各岗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考试成绩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668-5331039。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视作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尚未获得执业资格证的被聘用者须在被聘用2年内获得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
(四)待遇。被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茂名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自行做好考试、资格审核等各阶段防疫工作。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所有。
(四)联系电话:0668-5331039。
附件:
1.茂名滨海新区卫健系统2023年现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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