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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区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空铁联运、产业升级、城市更新等花都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加快花都区卫生事业发展,充实花都区卫生人才队伍,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依托2023年春季安徽、广东、陕西等省内外部分高等院校校园招聘活动,公开招聘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2年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相关岗位资格要求证书的毕业生(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73名,其中花都区人民医院35名,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19名,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8名,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11名,具体招聘岗位请见《2023年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春季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按照招聘会时间顺序,如前一场已招到相关岗位人员,下一场招聘则自动减少相关招聘岗位。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网站,以便及时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11日,在安徽医科大学(合肥市)设置现场招聘点,进行现场招聘。
2023年3月18日,在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广州市)组织的“南方大健康产业医学类专场招聘会”设置现场招聘点,进行现场招聘。
2023年3月25日,在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市)设置现场招聘点,进行现场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 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通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职位。
7. 报考者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年龄日期计算截至2023年3月10日)。
(二)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请详见《2023年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春季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 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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