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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汕头龙湖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6人)

2022-12-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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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是否聘用意见,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是否聘用结论等。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考核合格人选中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进行,应聘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聘工作。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综合考虑各种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信息。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聘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八、其他事项

(一)为进一步加大硕士研究生引进力度,在招聘名额不变的情况下,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经区人才办同意,对报名人数较多的硕士研究生岗位,适当增加招聘人数。

(二)报考对象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三)获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符合补助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生活补贴等福利待遇;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市给予的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四)获聘人员应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推迟入职时间。

(五)政策咨询、监督电话

汕头市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0754-88361471。

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官网、报名电子邮箱、咨询电话、地址》(附件3)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六)招聘查询网址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

附件:

1.《2022年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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