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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经市人才办备案的硕士拟聘人选,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同意聘用通知书。在同意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限内,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引进硕士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用按《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执行。
十三、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加考核或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组织实施招聘的单位确定。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
0754-88392817(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54-88547977(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附件:
1.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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