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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韶关市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33人)

2020-05-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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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1.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gwjq.gov.cn)公告。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江区卫生健康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考察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岗位分配与聘用

1.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gwj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岗位分配

(1)同一职位,根据单位岗位需要,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就职单位,按顺序依次选择。不作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需提交自行放弃聘用的书面说明。

(2)填写职位分配表及职位确认单。

3.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且已分配岗位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需在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5年以上(不含规培期和半年以上外派培训)。

六、人员管理

招聘对象需签订在我区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5年以上(不含规培期和半年以上外派培训)的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的不能办理列编手续。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违约记录放入个人档案,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本公告由韶关市武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739613。

附件1:2020年韶关市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xls

附件2: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公开招聘人才评价维度表(武江区).xls

附件3:韶关市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韶关市武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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