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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人)

2019-08-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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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改善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大亚湾开发区决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调入)资格。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附件1规定的岗位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参加我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6.在读的非2019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 大亚湾开发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至26日。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区人社局牵头,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三楼。

3.报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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