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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共青团广州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招聘公告(50人)

2019-07-3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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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2019年8月15日上午9:00至2019年8月17日下午17:00,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12:00至2019年8月24日上午8:30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人力资源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未经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六、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及相关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试委托专业机构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3.笔试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在此期间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两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应聘岗位)。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以便审验。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的考生须在接到通知(电话或短信)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所有资格资料以完成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四)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先后;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各职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等额体检对象。若考生体检不合格,可在同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支付。如因考生原因需复查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人选。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的,聘用单位可以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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