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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江门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7人)

2018-02-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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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汇总历年真题展鸿免费网课面授班级

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应聘者于2018年2月28日9:00时至3月2日16:00时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且不能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没有通过审核的应聘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请应聘者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为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设定一定“开考比例”,即同岗位招聘人数与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之比1:X(X≥1),具体比例详见附件1、2岗位表。凡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暂停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并由鹤山市人社局在笔试开考前统一发布声明。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者须于2018年3月7日上午9:00时至3月10日上午9:30时登录上述网站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大林路(铁夫路)175号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3.笔试内容:笔试由鹤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以同类试题最高分的6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鹤山信息网”( http://www.heshan.gov.cn/)和“鹤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rlzyhshbzj/index1.html)上公布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报考免笔试岗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 “鹤山信息网”( http://www.heshan.gov.cn/)和“鹤山市人社局网站”( 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rlzyhshbzj/index1.html)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鹤山信息网”( http://www.heshan.gov.cn/)和“鹤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rlzyhshbzj/index1.html)公布。

2.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有教务处盖印的成绩单)和学生证;(3)符合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和与之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6)准考证复印件一份;(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需笔试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人数,在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同一岗位的应聘者综合成绩出现同分,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鹤山市人社局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六、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

招聘单位将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资料,按照要求报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鹤山市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复查通过的,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档案迁移、报到、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调整岗位,本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部分专业技术类岗位招聘条件中明确要求“聘用后必须于第一个聘期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若应聘者聘用后未能于第一个聘期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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