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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结束3天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9日至4月21日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确认视为放弃笔试。
(七)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笔试后请于2025年4月23日至4月25日自行登录招聘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系统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5年5月15日前在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采用试讲+答辩形式,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内容。
4.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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