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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通知。
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首日。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58-2752102(肇庆学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0758-2716326(肇庆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子邮箱:rsk316@zqu.edu.cn。
附件:
肇庆学院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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