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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5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者按《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2025年2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飞来湖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胜利雅苑对面)。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
、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笔试成绩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考生应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2025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核,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表(双面打印)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
七、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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