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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关于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工作经历为全职工作经历,实习、兼职等不算为工作经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广东行政职业学院纪检室负责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6870882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
投诉电话:020-36863952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纪检室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28号
邮政编码:510800
附件3.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xls
附件1.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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